壹、依據:本市110年度資訊教育推動細部計畫辦理。
貳、目的:
為迎接教師節及農曆虎年新年到來,特舉辦「電子賀卡徵稿活動」,透過全市高中及國中小所有學子結合藝術與資訊能力,製作溫馨且富創意的教師節及虎年新年賀卡,以表達感恩與祝福之心意。
參、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肆、承辦單位:臺中市烏日區烏日國民小學
伍、參加對象:本市各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學生。
陸、活動內容:
一、賀卡類別:教師節賀卡及虎年新年賀卡共2類(全部為靜態圖片,不分學制組別)。
二、報名投稿方式:110年5月17日(星期一)8時至同年6月18日(星期五)24時止,由學校教務主任、教學組長或資訊組長以教育局公務帳號上網報名,並依賀卡類別分別填報。
三、報名投稿人數限制:依學校普通班班級數區分(完全中學及國民中小學各學制加總計算),36班以上每類別至多10名(共20名)、13至35班每類別至多8名(共16名)、12班以下每類別至多6名(共12名),各類別名額不可流用。(不建議以應屆畢業生代表參加)
四、評選方式:遴聘藝術、美術、電腦繪圖專長之學者或教師,進行網路線上評審,依作品之主題、創意、美術技法及電腦技法評審之,斟酌作品品質與數量,決定優勝入選佳作名額。
五、賀卡製作規格:
(一)檔案格式只接受jpg格式,直式橫式不拘,檔案大小不可超過10MB。
(二)靜態類作品像素大小指定1280x720 pixel或720x1280 pixel。尺
寸大小不符者,不予評選。
(三)不限親手繪製或使用圖庫進行美編設計,惟請注意著作權。
六、賀卡上傳:
(一)完成報名後經e-mail確認上傳帳號密碼後,即可上傳檔案。
(二)110年6月18日(星期五) 24時截稿。
七、賀卡評選:110年7月16日(星期五)前完成並公告之。
八、賀卡寄送:110年9月15日(星期三)前建置於本局電子賀卡網站(https://service.tc.edu.tw/ecard/),提供學生及民眾寄送入選佳作之電子賀卡。
柒、獎勵辦法:入選優勝作品之學生,頒發局長獎狀乙紙及獎品乙份以玆鼓勵。
捌、活動聯絡人:本市烏日區烏日國民小學林宜瑨組長,電話23381242#715,e-mail:deagray@st.tc.edu.tw。
玖、注意事項:
一、作品內均不得出現姓名或校名及作者相關資料,違者不予評審。
二、作品應確實遵守著作權法之規定,如有侵權行為由作者自負法律責任,並撤銷其參加及得獎資格。
三、參選作品著作權屬作者所有,臺中市政府、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及承辦單位有複製公佈發行之權利(不另行付費)。
四、參選作品須同意使用創用 CC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
3.0台灣授權條款授權。
壹拾、辦理本活動之有功工作人員得依本市相關規定核予獎勵。
壹拾壹、本實施計畫奉核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