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標題 | 有關本市111學年度第1學期國民中小學特殊教育班補助導師費案,請各校於112年3月1日(星期三)前依說明事項檢附支出明細表送局彙辦,倘有剩餘款請一併繳回,請查照。 |
|---|---|
| 文件編號 | 188602 |
| 公告單位 | 特殊教育科 陳欣妤 |
| 公告日期 | 2023-01-10 ~ 2023-02-28 |
| 文件類別 | 科室公告 |
| 一般附件 |
|
| 公告備註 | 本文件為網路公告,將不再發正式公文 |
| 文件內容 |
一、依據本局111年8月17日中市教特字第1110070588號函續辦。 二、請各校於112年3月1日前檢送「支出明細表」(如附件)至本局彙辦,如有賸餘款請一併繳回,爰請尚未繳交「支出明細表」及繳回賸餘款之學校確實辦理(倘先前業寄送相關資料至本局,無須重複寄送),說明如下: (一)無賸餘款者:請將支出明細表(正本),免備文寄(送)至本局特殊教育科。 (二)有賸餘款者: 1、請將基金專用之「臺中市市庫收入繳款書」第一聯(正、影本皆可)連同支出明細表(正本),免備文寄(送)至本局特殊教育科。 2、賸餘款繳回說明: (1)歲入預算科目名稱及代號:「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2)收入機關代號及名稱:請選取「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3)款項說明:請填列「111學年度第1學期國民中小學特殊教育班補助導師費賸餘款繳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