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標題 有關本市幼兒園餐飲衛生自主管理紀錄表所載餐點留樣措施,請各校(園)依說明段辦理,請查照。
文件編號 193349
公告單位 幼兒教育科 郭汶甄 (分機:54722)
公告日期 2023-05-12 ~ 2023-07-31
文件類別 科室公告
公告備註 本文件為網路公告,將不再發正式公文
文件內容 一、依據本局112年3月3日中市教幼字第1120017281號函辦理。
二、為利本市幼兒園於訂定園內食品安全與衛生之管理規定時有所依循,本局前於112年3月3日訂定「臺中市幼兒園餐飲衛生自主管理紀錄表」作為規劃食品安全與衛生管理機制之參據,惟針對餐點留樣及保存部分,請幼兒園將早點、午餐及午點分別留樣,每餐留樣總重量需達200公克(例如:早點提供什錦湯麵及水果,2項留樣總重加起來需達200公克),並將食餘留樣標示日期、餐別及完整覆蓋,放置冷藏7℃冰箱保存至少48小時,請各校(園)務必確實執行,必要時提供給相關單位進行查驗。
三、有關「臺中市幼兒園餐飲衛生自主管理紀錄表」請各校(園)逕自至本局局網下載,下載路徑:局網/科室業務/幼兒教育科/營養教育與食品安全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