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標題 | 有關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定期申報」授權相關事宜,請查照。 |
---|---|
文件編號 | 218702 |
公告單位 | 政風室 柯銓華 |
公告日期 | 2024-10-16 ~ 2024-10-20 |
文件類別 | 科室公告 |
公告備註 | 本文件為網路公告,將不再發正式公文 |
文件內容 |
一、相關文號:本局113年9月13日中市教政字第1130076998號函。 二、請各兼辦政風人員提醒本年度應辦理「定期申報」之申報人,若透過「法務部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系統」提供財產資料予申報人之服務作業,應於113年10月20日前完成授權作業。 三、申報人以前年度同意一次性授權服務之應申報職務如與113年度定期申報非「同一」應申報職務者,本(113)年度仍應重新辦理授權,並請定期申報之申報人於113年10月20日前完成授權作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