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標題 | 轉知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衛生福利部辦理「志工意外團體保險」共同供應契約(招標案號:LP5-113033),本契約有效期自113年11月6日起至115年11月5日止,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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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編號 | 219328 |
公告單位 | 終身教育科 李珮慈 |
公告日期 | 2024-11-14 ~ 2024-12-31 |
更新時間 | 2024-11-14 14:10:50 |
更新說明 | 檢附附件 |
文件類別 | 科室公告 |
一般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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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備註 | 本文件為網路公告,將不再發正式公文 |
文件內容 |
一、依據本府113年11月6日府授社團字第1130317191號函辦理。 二、旨揭契約相關資料於113年11月6日公布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s://web.pcc.gov.tw),另本案僅得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訂購。 三、本採購案分為2組共9項,說明如下: (一) 第1組特定傷害保險(執行勤務期間,含往返交通前後各2小時內)」:新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第1-3項)、第一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第4-6項) 。 (二) 第2組第4-6項「普通傷害保險(全日24小時)」:第一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四、依據志願服務法第 16 條規定,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應為志工辦理意外事故保險以維護志工安全及權益。 五、旨案內容詳如衛生福利部來函,相關資訊已公告於衛生福利部志願服務資訊網,網址:https://gov.tw/c9b。 六、檢附衛生福利部來函及臺灣銀行採購部來函各1份供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