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標題 | 轉知「文化部宣傳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10條之1規定 」訊息,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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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編號 | 236058 |
| 公告單位 | 終身教育科 詹宗保 |
| 公告日期 | 2025-10-20 ~ 2025-12-31 |
| 文件類別 | 科室公告 |
| 一般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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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備註 | 本文件為網路公告,將不再發正式公文 |
| 文件內容 |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10月17日臺教師(一)字第1140109516號函辦理。 二、為確保藝文表演票券正常流通,文化部於112年增訂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10條之1,針對藝文表演票券常見的黃牛行為「加價轉售」及「以不正方式取得票券」加以規管。 三、為避免學生族群違反規定,請協助宣導,不要購買黃牛票、轉販售票券不得加價、不得以不正方式(例如使用外掛程式)購買藝文表演票券,以免觸法。 四、檢附文化部來函及黃牛防制宣導海報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