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標題 | 有關本局所轄學校辦理「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數位學習工作坊及A3數位素養增能研習,自即日起調整為全面函報審核,詳如說明,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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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編號 | 237182 |
| 公告單位 | 課程教學科 賴怡臻 |
| 公告日期 | 2025-11-28 ~ 2026-11-30 |
| 文件類別 | 科室公告 |
| 參考網址 | https://www.iots.tc.edu.tw/kpi |
| 一般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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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備註 | 本文件為網路公告,將不再發正式公文 |
| 文件內容 |
一、依據「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本市數位學習推動辦公室11月份工作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有關A1數位學習工作坊(一)、A2數位學習工作坊(二)及A3數位素養增能研習,原採學校可依規自行辦理方式,以簡化行政流程。惟近期發現少數學校於研習辦理過程中,出現時數不符規定、課程內容未依規範或講師資格授權不完備等情事,影響計畫品質及講師個人權益。 三、為維護本市教師研習紀錄之真實性與有效性,並落實教育部頒定之「現職教師數位教學增能培訓架構」課程品質,自即日起,貴校辦理上述研習皆應備文敘明研習名稱、課程內容、時數規劃及講師資格,函報本局核定後,始得依程序發布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 四、檢附教育部「現職教師數位教學增能培訓架構」1份,詳細開課規定請參考本市數位學習推動辦公室網站:https://www.iots.tc.edu.tw/kp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