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標題 | 臺中市家庭教育中心誠徵辦理家庭教育業務之調用教師1名,請查照並轉知所屬。(第二次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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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編號 | 245533 |
| 公告單位 | 家庭教育中心 黃婉欣 |
| 公告日期 | 2026-06-11 ~ 2026-06-18 |
| 文件類別 | 科室公告 |
| 一般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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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備註 | 本文件為網路公告,將不再發正式公文 |
| 文件內容 |
一、依據本局調用市立中小學教師服務實施要點辦理。 二、本案徵求本市所屬現職教師1名,至本局家庭教育中心辦理家庭教育相關業務,說明如下: (一)資格條件:本市市立各級學校班級數12班以上(不含偏遠學校)之正式編制內教師,有行 政資歷或對行政業務具有學習熱忱者尤佳。 (二)調用時間:自115年8月(本局通知日)起至116年7月31日止。 三、請學校鼓勵所屬教師於不影響教學正常化情形下,借調本局家庭教育中心(臺中市東區三賢街245號)辦理家庭教育相關事務,意者請於115年6月18日(星期四)前洽本局家庭教育中心黃婉欣小姐(電話:04-22124885轉211),並請檢附相關學經歷(簡歷格式如附件),電子檔寄至Sylvia1022@taichung.gov.tw 黃婉欣小姐收(免寄紙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