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標題 | 轉知國立臺灣圖書館116年7-12月展覽檔期申請資訊,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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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編號 | 252711 |
| 公告單位 | 終身教育科 黃鈺雯 |
| 公告日期 | 2026-09-02 ~ 2026-09-30 |
| 文件類別 | 科室公告 |
| 一般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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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備註 | 本文件為網路公告,將不再發正式公文 |
| 文件內容 |
一、依據國立臺灣圖書館(以下簡稱該館)115年9月1日圖推字第11501002690號書函辦理。 二、為發揮社教功能、推廣藝文展覽活動,歡迎對藝術創作有興趣之個人或團體申請使用該館展覽場地,相關資訊如下: (一)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本(115)年9月30日止。 (二) 收費標準:該館展覽場地使用費自117年起調整,本次開放申請展覽檔期仍按調整前費率收費,1樓臺灣藝文走廊每日新臺幣(以下同)800元、4樓雙和藝廊每日1,500元、5樓特展室每日2,500元。 (三) 申請方式:請逕至該館入口網/讀者服務/線上申辦/申請展覽場地頁面下載申請表( https://www.ntl.edu.tw),以電子郵件傳送至 22yu@mail.ntl.edu.tw,或寄送紙本資料至該館企劃推廣組。 三、申請案件經該館審查通過者,即安排展出檔期,並由該館逕函知申請人依該館展覽場地申請使用要點辦理展出事宜。 四、檢附展覽場地申請使用要點及展覽場地申請表各1份供參。 五、本案如有疑義逕洽承辦人游智中,電話:02-29266888轉54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