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標題 | 轉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之迷你廚房玩具宣導事項資料1份,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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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編號 | 254162 |
| 公告單位 | 幼兒教育科 張家銘 (分機:54417) |
| 公告日期 | 2026-10-28 ~ 2026-11-30 |
| 文件類別 | 科室公告 |
| 一般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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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備註 | 本文件為網路公告,將不再發正式公文 |
| 文件內容 |
一、依據經濟部標準檢驗局115年10月15日經標檢政字第11530021190號函辦理。 二、近期中國大陸媒體報導迷你廚房玩具存在安全隱憂(詳如附件),查繫案商品係含有熱源之玩具,屬本局公告應施檢驗玩具商品範圍;另所附之電磁爐屬本局公告應施檢驗電機商品範圍,進口及出廠前,須經本局檢驗符合國家標準規定,貼附商品檢驗標識,始能於國內市場上銷售。 三、迷你廚房玩具可用酒精膏產生明火,或用電磁爐加熱,有造成燒燙傷的風險,爰請轉知各園,向兒童及老師等宣導應選購貼有商品檢驗標識之玩具,及不宜使用含有明火及熱源之迷你廚房玩具,以免發生危害。 |